索 引 号:737407952/2017-0021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上街区中心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8-25 | 发布日期:2017-08-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商户”创建评选活动,推动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实现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中心路街道江南小镇社区多举措积极开展“十星级文明商户”评选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是宣传动员。通过发放、张贴《十星级文明商户评选标准》,建立商户交流微信群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召开商户动员会、谈心会,引导辖区商户积极主动参与到评选活动中来。
二是引导商户积极创评整改。商户通过自评的方式对存在的不足及时整改,推选出的商户代表、社区干部、党员代表共同评议,以此增强辖区商户合法文明经营意识,提高文明经商素质,实现商户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整洁有序、文明诚信的经营环境。
三是表彰激励。由社区对涉及商户各项评审结果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统一挂牌。对获得十星级文明商户予以表彰,并以此作为省级、市级、区级文明商户评选推荐的主要依据。
四是动态管理,保持成果。由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复核,群众及商户之间互相监督,对挂牌的“星级文明商户”实行动态管理,巩固“双迎攻坚”成果,提升全社会的公共文明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