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91564/2017-0023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荥阳市王村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工作信息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8-28 | 发布日期:2017-08-28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政食安办〔2014〕38号)文件精神,及荥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荥阳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荥食药监〔2017〕55号)要求,促进我镇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序化、常态化及流动酒席从业者职业化、专业化发展,保障广大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
一、王村镇食药所对辖区内农村集体聚餐从业人员进行全面摸底、登记、备案,严格按照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持有健康证和培训证后上岗,并且对全镇的集体聚餐从业人员进行备案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王村镇食药所对辖区内集体聚餐进行现场指导,重点对农村集体聚餐加工场所的周边环境、卫生条件、食料采购、索证索票、厨师健康状况、餐饮具洗消、用水等进行监督检查,大大降低了食品安全风险,实现农村集体聚餐零事故。(王村镇 王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