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1715/2017-0021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二七区住房保障中心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8-29 | 发布日期:2017-08-2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今年我区已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区级政府关于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行文件---《二七区老旧建筑、危险房屋安全排查暨隐患治理暂行办法》(二七政办[2017]12号)。文件规定了怎样更有效的进行老旧建筑及危险房屋的排查,从根本上杜绝重大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在此基础上,多举措进一步加强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1.建立完善的房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进一步加强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指挥协调职能,明确分工,加快建立和完善产权人(使用人)、产权管理单位(受委托管理单位)、房屋安全管理部门、乡(镇)、办“四位一体”的房屋安全管理机制,齐抓共管房屋安全,为切实解决房屋安全问题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2.加大房屋安全排查力度。组织带领、协调指导各乡镇办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房屋安全普查,并对普查房屋建立房屋安全台账,逐步实现房屋安全管理“二七管理模式”及管理信息化、网格化、实现房屋动态管理。并进行动态管理。
3.有效处理房屋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房屋安全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指导、协助街道乡镇办开展整治工作,根据隐患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