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32X/2017-00121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物价/业务信息/价费标准 | |
发布机构:郑州市物价局 | 关 键 词:国有经济,国有资产,物价,价格,收费,定价,目录 | |
文 号:郑价审函〔2017〕61号 | 成文日期:2017-08-24 | 发布日期:2017-08-30 |
体 裁:函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树人外国语中学:
你校《关于学生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精神,依据郑州市价格成本监测所《郑州市树人外国语中学教育住宿定价成本测算报告》(郑价成审〔2017〕34号),结合你校实际,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学费:100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8人间):1000元/生·学年。
此批复自2017年秋季新生起执行,有效期至2018年春季学期结束,执行期满前两个月重新履行审批手续。收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你校应按要求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