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人社局三举措加强执法服务

索 引 号:005253955/2017-00123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业务信息/劳动保障执法
发布机构: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键 词:劳动,监察,劳动就业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8-31发布日期:2017-08-3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上街区人社局三举措加强执法服务

    一是变“被动”为“主动” 帮助企业依法用工。针对存在极少数企业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区劳动监察中队工作人员坚持主动走访企业,宣讲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帮助企业理顺劳动关系,有效地将服务工作前置,提供劳动用工等法律法规咨询,解决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变“单一”为“多元” 营造维权良好氛围。人员少、任务重、难度大,面对常规化的监管方式容易造成疲于应付、顾此失彼的局面的难题。区监察中队工作人员从完善监管手段入手,变突击应对为常态监控,综合运用日常巡察、举报专查、专项检查和劳动年检等手段,全面掌握用人单位基本情况,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用人单位随意拖欠和克扣员工工资问题。

   三是变“处罚”为服务 树立监察崭新形象。在受理立案程序中,推行劳动保障监察员“十不准”; 在执法工作中执行“一出示”“二说明”“三告知”,即:在年审、日常巡察、专项检查工作中出示递交执法证件,说明来意,告知被检查单位的法定义务和监察员的法定权力;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推进调处结合、改正不罚等和谐机制,尽最大可能化解矛盾。同时,在服务群众上,转变执法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做到“四声”、“四心”和“四个一样”。即进门有迎声,提问有答声,离开有送声,结案有回声;接待热心,听取耐心,办事公心,处事细心;干部群众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对待,本地外地一样处理,问题大小一样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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