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办事处开展辖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索 引 号:683157743/2017-0010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关 键 词:综合,工作信息,食品安全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8-31发布日期:2017-08-3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港办事处开展辖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开学伊始,为做好辖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强化广大师生食品安全保障,新港办事处联合食药、工商、执法等部门对辖区学校、幼儿园食堂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自查。办事处分管、主管食药安全工作的领导牵头部署安排,以管区和村为单位对辖区内配备食堂的小学、幼儿园进行了详细排摸并登记造册,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结合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实际情况,明确、量化、细化检查标准,要求各学校负责人牵头,认真开展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自查。

二是联合行动,认真开展检查。自查结束后,办事处联合食药、工商、执法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拉网式大检查。共检查出部分学校食品安全意识不足、食堂管理不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严格,部分小型幼儿园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条件较差、进货索证索票记录不全等6大类40多个问题,检查组现场向校方负责人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三是建立台账,严格督促整改。办事处食药部门结合检查情况,对各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问题逐一建立了管理台账,明确了具体责任人,督促、指导相关责任人落实问题整改,确保问题有人管、盯得紧、改得好,要求校方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完善管理机制,加大硬件投入,做好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认识,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宣传,教育师生掌握一定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做好个人防护和食品安全监督。

四是强化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办事处责成相关责任部门和学校属地管区、村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强化日常抽查、抽检工作,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建设等长效工作机制,确保辖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师生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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