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75185/2017-0001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 键 词:决算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9-01 | 发布日期:2017-09-01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管城回族区劳动监察大队是管城回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二级机构,主要监督劳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
一、主要职能:
管城回族区劳动监察大队负责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具体承办局各执法单位提请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协助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或移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对立案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妥善处理企业职工罢工、集体上访等突发事件,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负责报送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信访等情况报表。对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培训和监督。劳动监察大队科室:监察一科、监察二科、监察三科、监察四科、综合科、办公室、网格办、举报大队共八个科室。
二、2016年决算收入支出情况:
1.关于预算执行情况情况分析
我大队为全供事业单位,资金来源均为财政拨款,2016年决算共支出69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7.26万元,项目支出357.52万元。2016年预算批复66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3万元,项目支出401.1万元。其中超出部分主要是工资部分增加。决算较上年增加4.92万元,同比增加0.7%,增加原因是工资部分增加。
2、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和公车改革的相关规定,2016三公经费支出0元,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无变化。在今后工作中,完善“三公经费”管理规定,严格限定费用列支范围、标准,规范报销程序和手续,从制度上强化管控
3.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度我大队运行经费支出15.04万元,比2015年减少26.22万元,减少63%。减少部分主要为2016车辆补贴不再发放。
4.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度我局政府采购总额0.05万元。其中茶几一台,共计0.05万元
5.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6年我大队共增购办公设备一批,共计金额0.05万元。2016年末我大队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6.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大队此项不涉及。
7.关于名字解释
(1)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工资福利支出即单位职工全年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医疗保险等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是单位的正常公务支出,包括单位办公费、电话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
(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住房公积金、车辆补贴等费用。其他资本性支出是单位购买的办公用品。
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表
8、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