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郑东新区金光路小学新建项目桩基检测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索 引 号:085569182/2017-0055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关 键 词:综合,政府采购,招标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8-31发布日期:2017-09-01
体    裁生效日期:2017-08-31废止日期
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郑东新区金光路小学新建项目桩基检测工程二次招标公告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郑东新区金光路小学新建项目桩基检测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金光路小学新建项目桩基检测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人为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桩基检测进行国内公开二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金光路小学新建项目桩基检测工程;

2.2工程地点:郑东新区大有路、金光路交叉口西南角;

2.3招标范围:郑东新区金光路小学新建项目桩基检测,建筑规模:约32674.54㎡,cfg桩基根数1292根,并按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及其他相关服务;

2.4质量要求: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标准;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监测)资质,并取得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证书附表中的计量认证范围应满足本项目的桩基检测需求);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检测上岗证,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3业绩要求: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具有2014年8月1日以来具有桩基检测业绩(报名时提供合同、检测报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重复);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其他要求:

3.5.1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人员,需提供报名单位2016年09月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5.2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需提供加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专用章”红章的原件或具有同等效力的查询打印件及证明其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以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开具方为有效,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

3.5.3投标人需提供2017年08月31日09时整至2017年09月06日17时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5.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5.5省外企业报名前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报名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外省进豫企业查询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上述要求携带并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社保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计量认证证书(CMA);

4.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社保证明;

5.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省外企业报名前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报名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外省进豫企业查询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8.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9.投标人需提供可通过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相关查询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所有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投标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  “投标单位注册所在省(直辖市)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信息、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3  报名时间:2017年08月31日至2017年09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4.4  报名地址:郑东新区商都路心怡路交叉口正岩铂兹中心16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购买地点:郑东新区商都路心怡路交叉口正岩铂兹中心16楼;

5.2  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5.3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8.其他

若报名家数过多时,招标人将保留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的权力,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单位才能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东新区商都路心怡路交叉口正岩铂兹中心16楼

联 系 人: 韩先生、李女士、李先生

电    话: 0371-88811803

2017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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