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158/2017-0061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9-04 | 发布日期:2017-09-0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落实大气污染治理企业主体责任, 9月4日,徐庄镇副镇长王一奔带领,工商质监所、经济发展办、环保中队、安监所,电管所,对徐庄镇天然叶类加工厂、曹建锋洗料厂、江海木材加工厂、少克预制板厂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曹建锋洗料厂机器设备及物料,未清理到位,少克预制板厂未按要求进行原材料覆盖,当即对两家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实施断电、断水措施、采取停产、停工整改,按照坚决取缔“散乱污”企业基本方略,强化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推动取缔“散乱污”企业重要举措落到实处,更好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