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桃沟景区管委会以“强、查、打、巩”工作法强力整治缔“散乱污”企业

索 引 号:786213728/2017-0018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二七区人民政府关 键 词:工作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9-05发布日期:2017-09-05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樱桃沟景区管委会以“强、查、打、巩”工作法强力整治缔“散乱污”企业

“散乱污”清理整治工作是樱桃沟景区管委会常态重点化工作。为强力保障推进“散乱污”整治取缔工作,景区管委会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全体工作人员持续“5 2”“白加黑”工作模式,时刻保持负重爬坡的压力感、环保为民的使命感、争创一流的责任感,以“强、查、打、巩”工作法强力推进“散乱污”工作取缔清零工作。

一、强,即加强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强硬工作手段。

一是对管委会全面进入战时状态,周末不休息,工作不论点,全体工作人员以最高警戒,最大工作强度开展“散乱污”取缔整治工作,全身心投入环保部、省督查等各项备检迎检工作。二是建立管委会、村、组三级责任体系,关停企业分包到人,发现问题责任到人,确保家家企业有人抓有人管,层层落实责任。三是发动群众力量,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监管巡查等事后管理措施,坚决杜绝反弹。四是建立奖惩机制,将管委会、社区工作人员表现情况与奖金罚金挂钩,定期对各村、组开展自查,视工作成效予以奖先惩后。

二、查,即强化日查夜查,全面开展普查,不断查找问题。

针对辖区“散乱污”企业具有规模小、分布散、污染重、隐蔽深、易反弹等特点,不断加大对“散乱污”企业的动态排查和网格化监管力度,持续实行日间排查,夜间检查,不定期突击检查等方式对辖区企业暴露出的污染环境行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及环保手续不齐全、不符合产业政策、工商质监手续不齐全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逐一进行调查摸底,发现问题立即联合相关部门集中力量予以强制取缔。

 三、打,即发现问题苗头严打,铁腕执法,绝不姑息迁就。

为严防“散乱污”企业回流,异地搬迁等反弹现象。管委会对取缔后的空余厂房、民房登记造册,对取缔后的企业并加强日常监管。对新发现问题持续加大查处惩治力度,对依法关停清退取缔类的企业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自行拆除设施、清除原料;对于超过时限或拒不纠正的,依法采取断水断电、清除设备等措施,坚决予以取缔;对无视政策和法律、蛮不讲理、无理取闹的,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巩,即完善监管体制,台账化管理,巩固取缔成效。

为巩固取缔工作成果,制定“散乱污”企业治理方案,不断更新完善工作台账,对具备环保备案资格的企业办理环评手续采取全过程、跟踪式服务,督促其尽快完善环保手续合法经营。建立空余厂房、工业用地统计台账,为引进科技、创意、服务产业做好准备,推动辖区“散乱污”企业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集中化、大型化、专业化企业或工业集聚区的模式转变,从源头上杜绝“散乱污”企业的死灰复燃。

樱桃沟景区凭借得天独厚的生态资源优势,紧紧围绕“打造生态城市风貌展示区”的定位,全体干部职工必将牢记使命,担当尽责,全力整治取缔“散乱污”企业,确保景区的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为二七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新城区”的宏伟目标拼搏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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