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东华镇切实做好校车安全排查工作

索 引 号:687149070/2017-0007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登封市东华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9-05发布日期:2017-09-05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东华镇切实做好校车安全排查工作

一是加强校车安全教育。要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通过班队会、黑板报、校园广播、集体活动等多种形式教育,认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教育学生家长履行好学生监护人义务,杜绝学生乘坐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以及超员超速车辆上下学。建立健全违法接送学生车辆举报监督电话,加强公众参与和社会舆论监督,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校车安全、人人关注校车安全、人人监督校车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是集中开展校车安全检查。镇政府组织派出所、教育组等单位联合行动,对接送学生车辆不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驾驶人要逐一进行审查,对行驶路线及沿途道路进行深入排查,并重新登记建档,及时更新校车档案。坚持做到“四见”和“四不漏”(即见机动车、见驾驶人、见车主、见安全责任人;不漏一校、不漏一村、不漏一车、不漏一人),并将相关档案信息报镇备案。 
  三是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各学校幼儿园与校车驾驶员、乘车学生家长签订乘车安全责任书,明确家长的义务和驾驶员的责任,提醒学生家长不乘坐超员、超速和非法营运车辆,坚决制止不符合安全规定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学生;学校与班主任、班主任与全体学生及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学校在校内的管理责任和家长在校外的监管责任,确保孩子安全。 
  四是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建立校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强化信息报送制。有校车的学校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校车安全事故,相关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做好救援组织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同时要按规定在第一时间报告镇党委、教育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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