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85569182/2017-0056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府采购,招标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9-05 | 发布日期:2017-09-05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7-09-06 | 废止日期 |
1.招标条件
郑东新区白沙镇土小企业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为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公司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郑东新区白沙镇土小企业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
2.2 工程区域: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镇域内。
2.3 主要工作内容:郑东新区白沙镇镇域内土小企业地上附属物的拆除,及拆除后的建筑垃圾清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本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具的为准,投标报名时不提供,但需附于投标文件正本中);
(5)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若前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则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6)投标人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提供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企业信息”、“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详细信息);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面的评审阶段。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5日至9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双休日不受理),到郑东新区台商大厦(商鼎路与普惠路交叉口东南)20楼2005室报名。
4.2 本次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还,复印件采用A4规格纸张,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网页截图视为原件);
(6)“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
4.3 投标人投标报名后,才可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价及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东新区台商大厦(商鼎路与普惠路交叉口东南)20楼2005室
联系人:袁先生
电话/传真:0371-86103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