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7年9月5日-2017年9月11日。
拟批准的环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拟建地址 | 监测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郑州东风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 喷漆车间建设项目 | 郑州东风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位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八大街以东、四港联动路以西、经南八北一路以北,利用原厂区内现有场地300m2建设喷漆车间 | 郑州市环境监测中心 | 郑州东风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利用原厂区车间内场地300m2建设喷漆车间。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 1)验收监测期间,郑州东风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喷漆车间项目生产负荷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额定生产负荷75%以上的要求。 2) 喷漆车间废气净化后外排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厂区污水处理站排口pH测定值、COD、BOD5、氨氮、悬浮物、石油类、二甲苯日均浓度最大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4)噪声:厂区北厂界、东厂界、南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西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 5)各种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措施能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建有固废临时堆场,落实了“三防”措施。危险废物由专用临时库房暂存,定期由河南天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集处置。 6)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 ,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郑州市环保局批复意见中对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208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