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回族区总工会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 引 号:005275134/2017-0023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管城区人民政府关 键 词:决算,部门决算,2016,工会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9-07发布日期:2017-09-0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管城回族区总工会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内设机构

管城回族区总工会下设1个二级机构,为管城回族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二、人员编制

行政人员2人,事业人员10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4人。

三、部门职责

1、工会组织要认真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它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其日常工作,检查、督促决议的执行。

3、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

4、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5、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

6、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

7、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现象做斗争。

 8、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做好新会员的吸纳、接收、管理、教育工作。

 9、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四、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2016年度收支决算总计情况

2016年度决算收入:1095.53万元;决算支出1095.5万元。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决算收入:1095.53万元;决算支出1095.53万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095.5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25.45万元,2015年度行政运行134.61万元,较上年增加9.16万元,上升6.80%,主要是工资调整和人员变动产生变化;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926.78万元,2015年度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422.00万元,较上年增加504.78万元,上升120%,主要是2015年度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系2013年7月至2014年12月计18个月2%工会经费,2016年度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系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2%计24个月2%工会经费。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工资福利支出:129.35万元;(基本工资:35.19万元;津贴补贴:52.79万元;其他津补贴:23.13万元;社会保障缴纳费:10.4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43万元(退休费:19.53万元;住房公积金:7.9万元);

3、商品服务支出:11.97万元(办公费:3.7万元;维修费:0.37万元;印刷费:2.9万元;会议费:2.5万元。)

总计:168.75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2016年我单位决算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接待费方面的费用,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7万元,比2015年增加0.97万元(实际支出453.00万元,其中,442.00万元系2013年7月至2014年12月2%工会经费;11.00万元系2015年机关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5.255万元、印刷费0.545万元、培训费5.2万元。),上升8.82%,主要是2016年因工作需要印刷费适度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我单位决算没有发生政府采购方面的费用,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6年末,管城回族区总工会有国有资产惠普打印、复印一体机1台,价值0.196万元。

九、关于预算绩效说明

    2016年我区未开展预算绩效。

十、名词解释(科目说明)

1、工资福利支出即单位职工全年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医疗保险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是单位的正常公务支出,包括单位办公费、电话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职工的交纳的住房公积金、养老统筹等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
  •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总工会2016决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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