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回族区健康教育所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

索 引 号:005275396/2017-0008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 键 词:决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9-07发布日期:2017-09-0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管城回族区健康教育所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健康教育所成立于1997年,隶属于管城回族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其二级机构之一,为全供副科级事业单位。区健康教育所承担着我区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近年来,逐步建立和完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体系,提高专业队伍素质,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倡导健康的公共政策和支持性环境,以社区为基础,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健康知识,增强人们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促进全民健康素质提高。全年深入开展管城“卫生健康大讲堂”活动;社区联动,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承担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搭建健康教育工作平台,完善健康教育工作机制。人事编制17人,现共有职工29人,其中在职正式职工人数28人,退休人员1人。其中副科级干部2人,科员20人,中级技术职称人员2人,初级技术职称1人;高级工1人,中级工1人,初级工1人。

二、收入来源

2016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280.53万元。

三、支出构成

2016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支出280.53万元,行政运行238.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4.92万元,住房公积金15.12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9.82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

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用0元,公务用车运行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0元。

五、名词解释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7年8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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