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解决信访投诉清单

索 引 号:416211653/2017-0007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中牟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9-07发布日期:2017-09-0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解决信访投诉清单

认真贯彻落实县信访工作安排,进一步做好我局信访工作建设,我局特制订县文化广电旅游局信访工作制度:

一、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坚决抵制和反对不正之风,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纪检监察室、图书馆、文化馆、县文化市场执法大队、文物保护管理所、旅游管理科、文化产业科的业务工作实际,信访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二、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倾听意见和要求,做好记录并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对有不同意见和过高要求的上访人员,积极做好解释、教育、疏导工作。

三、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意见、要求和建议要积极向局纪检组、局党组逐级汇报,受理登记信访事项后,应提出拟办意见。意见包括: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是否转办。对在文化广电旅游系统范围内依法应当或者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直接办理。

四、尊重信访者的民主权利,严守党和国家机密,遵守纪律,不得向无关人员扩散关于群众来信来访、举报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组织查处。对于举报信件要做好保密工作,保证检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五、对来信、来访、来电要在规定期限内将处理结果反馈。一般信访事项应当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并书面反馈情况;对情况复杂需延期的,延期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的理由。

六、强化措施,认真处理信访事项,本着“标本兼治、预防为主”的原则,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部门特点,严格规范自身从政行为,全方位多层面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七、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八、对信访过程中不听劝阻的信访人,及时交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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