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财政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

索 引 号:416211653/2017-0006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中牟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9-07发布日期:2017-09-0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财政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



诉求类别

投诉内容

法定处理途径

受理的法定依据、法律法规

责任科室

申诉求决类

申请或者已获得社会救助的家庭或者人员,对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在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中的申请受理、资格认定、补助发放等方面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符合行政复议法定受理条件的,引导其向法定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社保科

反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过程中有关问题,反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补办、咨询证书是否有效等问题,引导其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证部门。

业务办理工作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干教中心

局工作人员对所受处分或处理不服时,引导其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

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公务员法》 《公务员申诉规定(试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

监督检查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引导其向具有法定管辖权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投诉

《政府采购法》

采购办

政府采购供应商反映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的问题(未经质疑和投诉)、符合质疑条件的,引导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质疑。

提起质疑

《政府采购法》

采购办

揭发控告类

举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成员违法问题,引导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举报政府采购活动中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法问题,引导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由其移送监察部门处理。

行政举报

《行政监察法》《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采购办、监督检查科

反映局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导入纪律检查途径。

纪律检查举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监督检查科

财政业务类

申请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了解财政资金、项目的审批进度等,引导其通过正常的财政业务渠道反映。

业务办理工作

《预算法》

相关业务科室

申请税收有关政策,引导其通过正常的财政或税务业务渠道反映。

业务办理工作

《预算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

非税征收管理局

要求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解释,引导其通过正常的财政业务渠道反映。

业务办理工作

《预算法》

相关业务科室

信息公开类

申请公开财政收支信息的,引导其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

向上级人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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