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郑州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成立于2002年10月10日,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单位成立以来,我们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有针对性地为市属困难职工、农民工和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创业指导、困难救助、信访接待、法律援助等服务。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153.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51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153.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40.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153.51万元,年初预算数130.8869万元,财政拨款数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2.6231万元,原因:2016年新增人员1名,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1.38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2.4369万元;年预算执行过程中追加运转经费8.8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本部门运行经费支出12万元,其中:办公费2.9万元,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维修(护)费0.4万元,劳务费0.25万元,差旅费1.33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1.7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3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3.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支出 100万元,主要用于困难职工和农民工的生活救助、助学救助、医疗救助等方面的帮扶。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事业运行(款)支出40.02万元,主要用于帮扶中心工资支出及运转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10.12万元,主要用于帮扶中心退休费。
4.事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事业单位医疗(款)支出0.97万元,主要用于帮扶中心单位部分医保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公积金(款)2.4万元,主要用于帮扶中心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郑州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符。比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万元。
因公出国:2016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5年决算因公出国支出增减0万元。
公务接待费: 2016年本部门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15年决算公务接待费增减0万元。
(四)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4.35万元。
(五)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
三、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郑州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