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文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 引 号:556912769/2017-0001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文物局关 键 词:政务,财政资金,决算,部门决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9-08发布日期:2017-09-0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文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文物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1、研究拟定全区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方针、政策和规划,制定有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2、管理全区文物调查、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出境、宣传等业务工作。

3、负责申报、审批全区境内的文物钻探、发掘、保护、维修等项目,并进行监督。

4、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的规划、保护、管理和监督工作。

5、负责全区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负责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核;负责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核准;负责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方案及修缮审批;负责国有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使用用途变更审批。

6、负责推动完善全区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管理、协调全区博物馆(纪念馆)的建设及对外博物馆(纪念馆)间的协作、交流等外事工作,指导社会文物的管理、抢救、征集等工作。

7、负责对全区文物市场的管理;负责管理流散文物及其经营活动,对旧货市场实施文物监管。

8、组织指导全区文物、博物馆的科研工作;负责编制全区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文物保护科技创新工程,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9、履行文物行政执法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文物安全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查处文物失窃、破坏、盗掘、走私等大案要案。

10、编制全区文物事业经费预算,审核划拨并监督各项经费使用情况,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定全区文物系统的产业发展规划,管理、指导文物单位开放等相关产业发展。

11、制定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文物和博物馆人才培训。

12、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

13、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文物局内设3个科室。下属一个二级机构。

1、综合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政务、文秘、保密、信息、创建、档案、计划生育、后勤服务、会务接待、离退休老干部等工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负责局系统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干部和机关人员的日常管理;负责局系统机构编制、人事劳动、职工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社会保障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组织实施局系统年度考核;负责财务计划管理,监管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的使用;负责全区文物的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及政府采购工作。

2、文物管理科:负责全区范围内的文物资源调查;负责全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审核及其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拟定、申报工作;参与起草、编制、报批全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与开发利用规划;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负责全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的规划、保护、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核准;负责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方案及修缮审批;负责国有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使用用途变更审批;指导、协调全区文物系统博物馆业务工作,管理直属博物馆的业务建设,指导行业和非国有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珍贵文物的抢救、征集、回收等工作;组织管理文物对外展览;负责文物科技保护及信息网络建设。

3、文物安全科(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核;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拟定全区文物安全工作规划;负责全区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申报、监督;负责局系统的安全保卫、消防、平安建设、综治等工作;负责全区文物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工作。

4、文物稽查大队:履行文物行政执法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文物安全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打击各种文物犯罪活动;负责对全区文物市场的管理;负责管理流散文物及其经营活动,对旧货市场实施文物监管;组织文物普法等工作。

二、2016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6年,管城区文物局收入为410.4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经费总支出410.42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60.57万元,医疗保障支出13.4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4.5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44万元,住房公积金为13.42万元。数据较上年度对比大幅减少,主要是因为减少了公园建设项目工程款;数据较年初预算数据有所增加,主要是因为临时增加了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经费等支出,造成决算数据增加。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和公车改革的相关规定,文物局对“三公”经费进行了压缩,公务接待总费用为0.37万元,全年接待7次,人数52人,较2015年减少9%。2016年我单位保有车辆数量为0,购买车辆数量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项,该项支出0元。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度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69万元,比2015年减少6.6万元,下降15.98%。因我局采取多种措施,例行节约,按照能压则压、该减就减的原则控制一般性支出。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23万元(大气污染设备购置、办公设备购置)。

(五)关于国有资产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期末无公务用车。国有资产主要为大气污染设备、办公用设备。包括空气净化器等专用设备;复印机、照相机等通用设备;办公桌、办公椅、柜子等办公用家具。

(六)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6年我区未开展预算绩效。

     三、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指管城区信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信访业务活动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管城区信访局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以及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工作的离退休干部办公室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管城区信访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文物局2016年决算公开表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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