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索引号:005252274/2017-0008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关键词:部门决算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09-08
  • 发布日期:2017-09-08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能

    我部门是主管全市卫生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依法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协调推进全市医疗保障工作,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拟订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省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拟订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三)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国家、省下达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监测任务。

    (四)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拟订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拟订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拟订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全市紧急医疗救援的指挥调度。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建议。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建议,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八)贯彻落实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全市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拟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牵头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十)拟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省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二)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参与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要求,组织卫生和计划生育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党的中医政策和中医药法律、法规,起草中医药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六)承担全市保健工作宏观指导和在郑州市召开的国际性、国家和省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委保健委员会委托或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负责市委保健对象重要医疗保健任务的协调和指导。

    (十七)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八)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十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部门参与2016年部门决算的单位共22家,包括郑州市卫生局机关(含2家未独立核算单位:郑州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郑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服务办公室)和21家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差供事业单位13家:综合医院9家(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郑州市中心医院、郑州人民医院、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郑州市第十人民医院、)、专科医院4家(郑州市儿童医院、郑州市骨科医院、郑州市中医院、郑州市妇幼保健院);

    全供事业单位5家:郑州市职业病防治院、中华医学会郑州分会、郑州市健康教育所、郑州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郑州市药品器械采购服务管理办公室。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3家: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郑州市卫生监督局、郑州市保健委员会办公室。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合计906049.88万元。

    2016年部门收入906049.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92295.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2256.13万元;(2)事业收入798883.56万元;(3)其他收入21156.08万元;(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1101.04万元;(5)年初结转和结余2653.07万元。

    部门收入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97422.29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969.92万元,新农合市级配套经费增加;事业收入增加82055.53万元,部门所属医院诊疗人次增加。

    2、支出合计906049.88万元。

    2016年部门支出906049.8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80572.8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64万元;(2)科学技术指出2.55万元;(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414.22万元;(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875479.7万元;(5)城乡社区支出(类)7万元;(6)住房保障支出(类)440.86万元;(7)其他支出1223.84万元;(8)结余分配21193.14万元;(9)年末结转和结余4283.93万元。

    部门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97422.29万元,主要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93997.19万元,部门所属医院诊疗人次增加相应增加支出,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其他公共卫生机构能力水平增加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360.22万元,年初财政拨款预算63359.33万元,相比增加6000.89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25865.51万元,相比年初预算基本支出增加1550.24万元,主要是机关及部门所属单位的人员经费增长;项目支出43493.71万元,相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0975.39万元,主要是追加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补助经费2462.16万元,追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资金3431万元,各级追加重大公共卫生、医院基建等项目资金15996.34万元,年初预算项目资金拨付到县(市、区)27734.3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64万元。

    (1)人力资源事务(款)财政拨款支出4万元

    引进人才费用(项)财政拨款支出4万元,主要是引进人才费用。

    (2)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财政拨款支出0.64万元。

    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0.64万元,主要是离休干部特需费。

    2、科学技术支出(类)2.55万元

    (1)科学技术支出(款)财政拨款支出2.55万元

    学术交流活动(项)财政拨款支出2.55万元,主要是学术交流活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414.22万元。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财政拨款支出3157.31万元。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17.74万元,主要是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839.57万元,主要是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

    (2)残疾人事业(款)财政拨款支出256.91万元。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56.91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地方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项目资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65490.96万元。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财政拨款支出2285.95万元。

    行政运行(项)1636.87万元,主要是委机关人员及公用经费。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649.09万元,主要是居民健康卡设备款。

    (2)公立医院(款)财政拨款支出42403.13万元。

    综合医院(项)24357.66万元,主要是部门所属综合医院的人员经费、设备经费及基建经费等。

    中医(民族)医院(项)2920.85万元,主要是部门所属中医院的人员经费、设备经费及基建经费等。

    传染病医院(项)5706.41万元,主要是部门所属传染病医院的人员经费、设备经费及基建经费等。

    职业病防治医院(项)208.09万元,主要是部门所属职业病防治院的人员经费、设备经费及基建经费等。

    妇产医院(项)1533.54万元,主要是部门所属妇幼保健院的人员经费、设备经费及基建经费等。

    儿童医院(项)2991.28万元,主要是部门所属儿童医院的人员经费、设备经费及基建经费等。

    其他专科医院(项)1463.9万元,主要是部门所属骨科医院的人员经费、设备经费及基建经费等。

    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3221.4万元,主要是中央财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资金。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财政拨款支出1503.39万元。

    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125.37万元,主要是中央投资城市社区卫生机构设备款。

    乡镇卫生院(项)1377.48万元,主要是投资城乡卫生院设备款。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0.54万元,主要是新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购置资金及基层医疗人才培养专项。

    (4)公共卫生(款)财政拨款支出15328.66万元。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5699.34万元,主要是部门所属公共卫生机构人员及公用经费。

    卫生监督机构(项)772.48万元,主要是部门所属卫生监督局人员及公用经费。

    妇幼保健机构(项)10万元,主要是部门所属卫妇幼保健人员及公用经费。

    应急救治机构(项)383万元,主要是部门所属紧急医疗救援中心人员及公用经费。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3169.25万元,主要是部门所属医院新生儿疾病及耳聋基因筛查、离退休干部及民警体检。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5264.6万元,主要是艾滋病防治经费、疾病防控经费、结核病防控经费、地方病防治经费及上级补助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补助资金。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30万元,主要是部门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突发公卫应急经费。

    (5)医疗保障(款)财政拨款支出2124.84万元。

    行政单位医疗(项)38.11万元,主要是委机关人员医疗保险金。

    事业单位医疗(项)159.87万元,主要是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238.52万元,主要是新农合大病保险市级配套经费及新农合商业保险托管经费。

    疾病应急救助(项)200万元,主要是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经费。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1488.34万元,主要是民警体检经费及领导干部医疗保健专项经费。

    (6)中医药(款)财政拨款支出97.8万元。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87.4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中医专项资金,包括学生带头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重点学科等。

    其他中医药支出(项)10.4万元,主要是县级中医院骨干医师培养项目经费。

    (7)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财政拨款支出1747.18万元。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1747.18万元,主要是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及公用经费、上级补助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资金等。

    4、城乡社区支出(类)7万元。

    (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财政拨款支出7万元。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7万元,主要是年度"爱卫杯”表彰奖励和季度流动红旗表彰资金,用于购全球洗手日活动用品。

    5、住房保障支出(类)440.86万元。

    (1)住房改革支出(款)财政拨款支出440.86万元。

    住房公积金(项)440.86万元,主要是部门人员住房公积金。

    (三)“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3万元,同比下降37.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支出

    2016年因公出国(境)支出2.36万元,为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等支出,因公出国(境)团组数1组,共1人,比2015年增加2.36万元。主要原因是通过培训考察培养高素质卫生人才,促进我市卫生事业发展。我部门继续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从严控制出国团组人数和在外天数。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同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3.78万元,同比下降36.2%,不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159.11万元,为参加会议、开展调研、督导检查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加强车辆日常管理,控制支出。我部门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0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6年公务接待费支出9.16万元,同比下降57.7%,不超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46.5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及专家来访、调研及外省市业务交流等接待而发生的住宿、工作餐等,我部门全年共接待61批次、554人次。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委机关和3家参公事业单位)1350.63万元,比2015年增加80.98万元,增长6.4%。主要是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24.16万元(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65.3万元,办公费减少107.98万元,培训费增加36.95,委托业务费增加163万元),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维修(护)费增加64.24万元。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我部门以实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为准支出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5.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8.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15.0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2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359辆,其中:轿车75辆、越野车13辆、小型载客汽车60辆、大中型载客汽车19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2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573台(套)。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免费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绩效情况说明

    市委、市政府将“为全市具有郑州户籍、符合手术条件的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列入2016年民生实事项目。截止2016年底,全市32家免费白内障复明手术定点医疗机构共实施复明手术20105例。人工晶状体植入率达到90%以上,严重手术并发症的发生率低于0.1%。市、县(区)两级财政共拨付补助经费6031.5万元。未发现一例患者有自付费用情况。

    项目的顺利实施,使得符合条件的2万多名白内障患者及时得到手术救助,恢复视力重见光明,恢复了生活和劳动能力,生活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家庭和社会负担切实减轻,进一步促进了我市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化,推进了我市防盲治盲工作,使广大白内障患者尤其是贫困患者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2、新生儿筛查项目绩效情况说明

    市委、市政府将“新生儿筛查”列入2016年民生实事项目。

    耳聋基因筛查:截至2016年底,全市共筛查耳聋基因标本182304例,共检出8663人存在耳聋基因缺陷,突变率高达到4.75%,其中药物敏感个体460人(母系遗传,查出1人将带出10人)。

    新生儿苯丙酮尿症(PKU)、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CH):截止2016年底,共筛查两病429303人次,其中免费233064人次。

    35种遗传代谢病:截至2016年底,共检查118672人次, 其中免费116282人次,初筛可疑阳性1119例。

    新生儿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125110人次;听力初筛预计检查132031人次,其中免费87979人次,阳性17838人。共筛查耳聋基因免费筛查109797例,共检出5425人存在耳聋基因缺陷。新生儿遗传代谢病检测76057人次,确诊4人。

    新生儿疾病筛查是在新生儿期对严重危害新生儿健康的先天性、遗传性疾病施行专项检查,提供早期诊断和治疗的母婴保健技术,是防治儿童智力低下或疾病伤残的三级预防措施。通过开展新生儿筛查早诊断、早治疗,疾病筛查率达到80%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60%以上,切实提高了确诊病例治疗率和康复率。

    3、两癌筛查项目绩效情况说明

    市委、市政府将“两癌筛查”列入2016年民生实事项目。截止2016年底,全市共筛查宫颈癌615701人次,乳腺癌筛查602700人次,HPV共筛查100386人,共检测到人乳头瘤状病毒(HPV)阳性患者10995人。

    两癌筛查是保障女性健康重要的“保护伞”,早期发现的乳腺癌及宫颈癌90%以上都能治愈,通过免费两癌筛查,为患者早发现,早治疗提供了科学诊断,有效的提升了患者的生存率,降低了“两癌”死亡率,提高癌症患者生活质量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

    4、结直肠癌筛查项目绩效评价

    市委、市政府将“两癌筛查项目”列入2016年民生实事项目。投入1000万元专项经费,免费为3万名40-69岁郑州户籍居民进行结直肠癌筛查,并开展结直肠癌高危人群中西医干预评估。

    截止2016年底,(1)全年累计为群众开展结直肠癌健康防治知识讲座31287人次,受益人员将近22万人,实际健康宣传支出330万元。(2)高危人群干预评估环节,完成中医经络体质辨识13742人,化验检验肿瘤标记物4403例,发放调查问卷40436份,实际完成筛查评估人数36010例,其中发现高危人员4483人,筛查评估人均费用133元。(3)高危人群实验室肠镜检查环节,累计支出190万元左右,确诊癌变人数12例,肠镜检查发现癌前病变471人次。

    通过在普通人群开展结直肠癌中医干预、筛查评估危险因素等多种方式方法,对结直肠早期发现,早期干预,为减少癌症发病、延长癌症患者生存期、提高癌症患者生活质量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

    我部门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坚持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惠民政策,承办和办好民生实事,切实解决好群众最期盼、最迫切的民生问题。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预算管理单位开展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活动、按照国家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存货盘盈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照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及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政府采购: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 2016决算公开表格-卫生.docx
  •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