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439.84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481.63万元减少41.79万元,比2015年支出决算594.02万元减少154.1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2015年0元。2016年支出2.42万元,是参加经河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批复的赴台交通运输交流会(豫台交复﹝2016﹞72号)。
2.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431.9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车辆共计186台。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461.46万元减少29.49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583.81万元减少151.8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了大量的非必要公务用车、在年初预算上实行总体控制。
3.公务接待费决算5.46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17.76万元减少12.3万元。2016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接待国家、省、市交通运输系统等机构工作人员,接待批次63批次、461人,比2015年支出数10.2万元减少4.7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公务接待方面的相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