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南水北调办公室
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部门决算公开的
有关说明
一、部门概况及职责
2005年3月,成立了郑州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移民局),规格正县级,省级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目前单位总人数共计72人,其中在编人员58人、借调人员14人,退休人员6人。内设综合处、建设管理处(环境保护处)、计划处、移民处、财务处,机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6个处室。
市南水北调办目前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项:配合国家、省里做好干渠和配套工程的征地拆迁及后靠居民安置工作,为工程顺利开工、建设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认真做好丹江口库区18732名移民安置工作;配合做好郑州市南水北调干渠两岸规划、绿化和美化及前期文物勘查工作;配合做好干渠、配套工程两岸水环境生态治理工作;认真做好我市15个县(市)、区15座大中型水库8.5万移民20年后期扶持及139座小型水库的项目扶持发展规划工作。做好郑州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运行管理工作。
二、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郑州市南水北调办公室财政预算收入3251.2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万元,其他收入9.65万元(银行利息),共计收入3261.93万元,上年结转资金2535.73万元。
支出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84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9.09万元,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6.7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27万元,农林水支出3196.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65万元,项目结转资金2440.32万元,转入事业基金9.6万元。(详见郑州市南水北调办公室2016年支出决算表公开01表、03表)
2016年度总收入3261.93万元,与2015年收入6674.58万元,同期相比减少3412.6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2016年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进入稳定状态,使用水量稳步增加,根据郑州市政府与河南省南水北调办公室签订的供水协议,未使用的水量减少,按照分配的用水指标,未使用的用水指标需要缴纳基本水费,为此财政追加经费2037.67万元,同2015年相比减少3361.51万元,其余增加为正常的人员经费变动。
2016年度总支出3347.74万元,2015年度决算支出总额7292.03万元,同比减少3944.29万元,主要原因是南水北调水费减少3361.51万元,由于南水北调工程接近尾声南水北调奖补资金同比减少616.36万元,两项合计减少3977.87万元,,其余为正常人员经费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我办财政预算资金支出3347.74万元(详见郑州市南水北调办公室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明细表05表),具体情况如下: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0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27万元,农林水支出3134.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65万元。合计支出3238.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38.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6.74万元。(详见郑州市南水北调办公室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5表)
项目支出共计2305.31万元,其中: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经费192.65万元,一般行政事务管理20万元,移民安置及后期扶持工作经费15万元,南水北调水费2071.83万元,南水北调土地奖补及附属物差补资金34.16万元。(详见郑州市南水北调办公室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
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247.83万元,主要用于郑州市南水北调未使用用水指标基本水费2071.83万元及尖岗水库入库追加投资176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6.74万元,其中小型水库后期扶持科技推广及移民干部培训经费、前期工作费46.74万元。(详见郑州市南水北调办公室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具体支出情况支出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5.82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同2015年相比增加5.82万元,原因是经过审批有1人次随同河南省调水办组团出访。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2.63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63万元。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6年我单位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2.63万元,同2015年相比减少29.74万元,同比减少70.19%,主要是公务车改革,车辆减少,同时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减少车辆不合理开支,杜绝车辆行驶过程中的浪费,完善公务车辆管理。
3.公务接待费决算1.98万元。2016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2016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国调办、省调水办、省移民办检查调研、兄弟地市等单位考察接待,接待18批次、195人次。与2015年同期相比,公务接待费减少7.41万元,同比下降78.91%,主要原因是加强对公务接待的审批,严格审批手续,凡是不符合规定的事项拒绝接待,同时严格接待标准,限制减少陪同人员。
(四)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1.5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97万元,比2015年增加22.62万元万元,增长9.32%。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务车改革,开始发放市内交通补贴增加49.8万元,另外差旅费增加8.78万元,同时物业费、会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都有不同程度减少。
(五)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2015年12月份开始车改,我办根据规定保留3辆公车.
(七)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关于预算绩效管理,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统一开展绩效指标评价工作,由于我办单位性质原因,主要做一些协调工作,财政预算资金主要是些工作协调经费,目前绩效管理工作正在稳步有序推进中。
(八)关于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依申请公开内容
除上述内容之外,对于社会公众依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出的申请公开内容,由各部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