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5134/2017-0024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区委组织部 | 关 键 词:决算,部门决算,2016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9-09 | 发布日期:2017-09-0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中共管城回族区委组织部是区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区的党员教育和发展工作;
(二)提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单位以及其他列入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区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待遇、退(离)休审批等具体有关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安置事宜及出国(境)政审;
(三)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阵、政策,负责落实中青年干部和妇女、少数民族、非党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工作;
(四)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订或参与制订全区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制度;
(五)主管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六)指导和协调全区知识分子工作;
(七)指导全区直属党委、人大、政协、群众团体等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法院、检察院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进行管理的工作并组织实施有关制度;
(八)负责全区退(离)休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
(九)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组织部设办公室、干部科、组织科三个职能科室(管办文〔2002〕14号),根据工作职能又设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党史研究室、人才管理办公室、大学生村官管理办公室、绩效考核办公室、干部监督室、网络中心、党史展览馆8个二级机构。目前在编共47人。
三、公开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管城区委组织部2016年度收入、支出均为817.09万元,较上年度增幅均为5.24%,增加原因为业务增加。
(二)“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小计。我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办法,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有关具体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范围,2016年度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公务接待费为0,减少原因:严格遵守党中央“八项规定”和“三公”经费管理办法,缩减开支。公务用车运行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289.77万元,比2015年度增加20.95万元,增长7.79%,增长原因为业务增加。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8.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8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特殊公务用车。
(六)关于预算绩效说明
2016年我区未开展预算绩效。
(七)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