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迎接党的十九大全面开展“N 民调”工作

索 引 号:005283601/2017-0007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上街区司法局关 键 词:工作,开展,“N 民调”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9-11发布日期:2017-09-1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区司法局迎接党的十九大全面开展“N 民调”工作

一是“公证 民调”,拓展司法行政服务渠道。将公证服务引入调解程序。在调委会调解案件时起,邀请公证机构介入参与,确保调解在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基础上进行,在调解达成协议后,出具相关公证书,提高调解协议的履行率。拓展人民调解员协助参与公正调查取证工作,利用对本辖区群众充分了解的优势,提高调查取证结果的真实性。

二是法律援助 民调,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在村(居)、社区调委会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由人民调解员担任法律援助联络员,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援助渠道解决矛盾纠纷。促进法律援助服务站点与人民调解工作室的融合,坚持先调为主、调援结合,对援助案件涉及的矛盾纠纷,由法律援助工作者与人民调解员一同调处化解,力求在调解中实现援助效果。

三是法治宣传教育 民调,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丰富活动主题,把握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进一步明确人民调解员、普法宣传员、法律服务员的身份特征,广泛开展集中宣传、进社区宣传、进村入户宣传等普法活动,通过“边调解边普法”的形式,倡树群众法治精神,打牢预防矛盾纠纷的法治基础。

四是法律服务 民调,积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发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职能作用,有效搭建律师公益服务平台,加强咨询、调解、诉讼相互衔接联动机制和非诉讼化解满顿纠纷机制建设,有效疏导、分流处理和化解矛盾纠纷,促使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有效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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