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158/2017-0062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9-11 | 发布日期:2017-09-1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郑州市工商局,郑工商(2017)关于清查不合格灯具的通知精神,徐庄工商质监所对辖区内灯具销售的商户进行了一次集中检查,检查之前,执法人员通过业务系统对各销售灯具的商场、超市和销售门店进行了初步的摸排,做到检查有重点、有方向,检查中突出教育和引导,向销售者宣传有关文件的要求并要求其自觉停止销售不合格X07台灯、LED家装筒灯、LED方形面板灯、LED吸顶灯、香江镜画灯、民用吸顶灯,LED艺术铜灯、LED卧室灯、LED节能灯具、LED天花灯、6寸一体化筒灯、LED风岚面板灯共12个批次,若有的要及时下架封存。同时,在检查中对部分消费者进行了节能减排宣传,教育引导其提高绿色消费意识,自觉抵制购买禁止销售的不合格灯具,此次检查,共检查经营户7户,检查中未发现有经营户销售12各批次不合格灯具,确保消费者用上安全、节能、环保的照明灯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