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027/2017-00099 |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社会救助/业务信息/农村五保供养 | |
发布机构:登封市民政局 | 关 键 词:民政资金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9-11 | 发布日期:2017-09-1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按照上级要求,我们积极与财政部门配合,于2017年9月8日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17年下半年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补助资金的通知》(登财预〔2017〕104号),及时将2017年下半年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对象补助资金977.094万元拨付各乡镇,确保供养对象及时得到救助,切实维护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