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85569182/2017-0058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府采购,招标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9-11 | 发布日期:2017-09-11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7-09-12 | 废止日期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圃田嘉园(圃田乡棚户区改造)项目标识标线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地产集团都市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圃田嘉园(圃田乡棚户区改造)项目标识标线工程施工
2.2工程地点:郑东新区圃田乡
2.3工程规模:圃田嘉园(圃田乡棚户区改造)项目由宗地一(BS19-28-01)、宗地二(BS19-28-03)组成。宗地一位于河沟王路南、圃田路东,占地面积188.62亩,总建筑45.7万㎡;宗地二位于中原大道北、圃田路东,占地面积202.46亩,总建筑46.5万㎡。
2.4招标范围:圃田嘉园项目小区内地上地下交通标识、交通标线等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在建或已完成的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建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已完成项目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或交工)验收资料,合同须盖有合同双方骑缝章);
3.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需在投标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在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证明或交工证明,均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且一致;合同须盖有合同双方骑缝章);
3.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其他要求:
3.4.1参加报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人员,需提供单位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且当地社保部门2016年10月1日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3.4.2企业注册地区级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经查询有行贿犯罪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3.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4.4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则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4.5省外企业报名前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报名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外省进豫企业查询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查验相结合的报名方法,只有通过现场查验的报名单位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4.2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11日至2017年09月15日17时00分,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67188800)。
4.3现场查验: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9月15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00时至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一楼大厅进行现场查验。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证不需提供证件原件,需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司公章查询内容。)
(3)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盖公章);
(4)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含标识和标线一体合同或单项合同)
(5)信誉承诺书;
(6)企业注册地区级或项目所在地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的查询信息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9)省外企业报名前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10)“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至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文件费用另行通知,现金交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8.其他事项
8.1招标人将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如进行资格预审,本公告即为资格预审公告。
8.2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告,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8.3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地产集团都市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王先生 朱女士
联系电话:0371-88811805
电子邮箱:LCZBDL04@163.com
2017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