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71380004/2017-0004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人大议案 | |
发布机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 | 关 键 词:政务,提案,建议提案,答复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9-12 | 发布日期:2017-09-1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李新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新郑国际机场建设一座清真寺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李新旺委员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以下简称航空港实验区)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关注与支持。
航空港实验区辖区内现有宗教场所31处(不包括尉氏划入我区区域),其中清真寺2座,完全可以满足区内300余名穆斯林群众的日常宗教活动所需。
航空港实验区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下步我区将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统筹规划,资源整合,既为信教群众谋划和保留宗教活动空间,又有利于我区宗教文化的传承,同时充分挖掘宗教文化资源,发展宗教文化旅游产业。今年年初,我区社会事业局已将《关于编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宗教活动场所布局规划的请示》(郑港事业〔2017〕40号)上报管委会,管委会批复交由航空港实验区规划、国土部门着手解决,规划、国土部门已就宗教活动场所规划问题函复社会事业局。目前,社会事业局正在根据回复意见着手下一步工作。
再次感谢李新旺委员对航空港实验区宗教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您继续提出好的意见建议,促进我们改进和完善工作。
2017年9月12日
联系单位:航空港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邮 编:451160
联 系 人:陈志强 联系电话:13598852456
抄 报:郑州市政协提案委,郑州市人民政府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