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8080960X/2017-00033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业务信息/食品药品信用信息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药品,信用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9-12 | 发布日期:2017-09-1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2017年8月23-25日,我局组织执法监督人员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双随机监督检查,9月11-12日,对部分需要整改的单位进行了复查,现将监督检查及复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发现问题责令改正后积极整改到位的7家。分别为郑州航空港区可信大药房诚信店、河南省康辉医药连锁九十六分店、郑州航空港区可信大药房鸿喜店、河南省益佳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领航店、郑州好佳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八千中学店、八岗卫生院、河南省省立医院。
二、药品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经监督检查河南宝视达港区店、河南新众康医药有限公司、港区冯堂卫生院、八千香炉朱卫生所、张庄小关庄卫生所、董洪中诊所、龙王赵郭李卫生所、申家村卫生所、新港御仁堂大药房、郑州市新向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祥和路店、郑州港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11家单位,未发现违法行为。
三、药品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发现违法行为,依法行政处罚的4家。分别为郑州航空港区家家康大药房、郑州航空港区银河办可信大药房古城店、郑州航空港区济世大药房、郑州汉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四、经监督检查,未正常经营的5家,分别为郝营村卫生所、张庄西街邱兴明诊所、八岗梁庄卫生所、冯堂冯家村卫生所、郑州航空港区博信大药房。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