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11581/2017-00634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
发布机构:中牟县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环境保护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9-14 | 发布日期:2017-09-1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牟中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桃村李社区安置房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科。公示期为2017年9月14日-2017年9月20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牟中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桃村李社区安置房 | 中牟县青阳街东、永福街西、同德路南、同心路北 | 河南省广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86085万元,总占64453.29㎡,主要建设内容14栋住宅楼、1栋商业建筑、1栋公共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192842.46㎡,地上建筑面积143815.58㎡(住宅117947.20㎡、商业19346.93㎡、公共服务设施6521.45㎡),地下建筑面积49026.88㎡(地下车库和配套用房)。项目建成后规划安置3604余人。 |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地面抑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由周围农户清掏用于肥田;施工扬尘经设置围挡、物料覆盖、定时洒水降低影响;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降低影响;建筑垃圾清运至指定的消纳场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工人运往垃圾中转站处理。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锅炉软化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噪声经采用基础减振及设备墙体隔声等措施做到达标排放,地下停车场废气通过机械强制通风换气并通过2.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SCR脱硝系统处理后经8米排气筒达标排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运到垃圾中转站进行集中处理。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126981 通讯地址:中牟县清阳街(南)231号中牟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5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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