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158/2017-0063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9-14 | 发布日期:2017-09-1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7年9月14日上午,嵩阳工商质监所对辖区内销售燃煤炉具的经营主体进行了检查。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中未发现有售卖燃煤炉具的经营行为。执法人员对经营者进行了提示并签署了禁止销售燃煤炉具承诺书,要求经营者要加强炉具销售的管理工作,落实好进货验收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