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358372706/2017-0016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水务局 | 关 键 词:工作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9-14 | 发布日期:2017-09-1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7年9月6日,郑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总河长程志明主持召开市级总河长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了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报告,研究了年底前应完成的河长制工作,审议通过了市河长制工作10项制度。各市级河长,河长制办公室22个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郑州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水务局局长张胜利从河长制工作方案出台、河长制办公室组建、河(湖库)普查等8个方面汇报了郑州市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并对水利部规定的河长会议、督查、考核问责和激励、验收、信息共享、信息报送6项制度和我市探索创新的局际单位联系会议制度、年度工作会议制度、河湖库巡查制度、市级河长对口协助单位工作制度进行了逐项说明。与会各位市级河长和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讨论研究,审议通过了10项河长制工作制度。
程志明肯定了推行河长制以来取得的成绩,并强调,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当前我市逐步建立形成市、县、乡、村加河(湖、库)巡护员的 “4 1”河长体系,将管理延伸到底,将责任落实到人,打开了我市推行河长制的良好局面,下一步工作我们要以河长制工作制度为重点,继续贯彻落实河长制。
程志明强调,水务局牵头起草的市河长制十项工作制度,不仅是对于省河长制七项制度的进一步丰富、完善,更是进一步的延伸、创新。对于河长制工作制度,关键在于落实。首先,要认识到推行河长制意义在于打破了“九龙治水”的困局,真正把河(湖、库)治理的任务统一化、明确化,使河长制真正得以贯彻落实。其次,河长制的核心内涵不仅包含水污染防治,而且包含河(湖、库)的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综合执法等综合治理工作,涵盖面广,专业性强,眼下,我们不仅要从微观上做好当前的水污染治理,更要从宏观上长远谋划河(湖、库)全流域的综合治理。最后,河长制工作制度出台后要狠抓落实,各级河长办牵头,列出督查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河长制真正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