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大方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园建设项目

  • 索引号:005252362/2017-00460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
  • 发布机构: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 关键词:环保验收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09-14
  • 发布日期:2017-09-14
  • 体裁
  • 生效日期:2017-09-14
  • 废止日期
  • 郑州新大方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园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7年9月15日-2017年9月21日。

    拟验收的建设项目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

    郑州新大方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新大方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园建设项目

    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马寨工业园

    郑州市环境监测站

    郑州新大方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园建设项目占地240081.66㎡,项目实际总投资58500万元。项目建成后,可年产运输车50台、提梁机45台,架桥机30台、拼装台车3台,水利设备3台,起重机30台,风电吊机20台,共计180台。

    工艺流程为:原料选购、下料、零件加工、焊接、抛丸除锈(外协)、涂底漆(外协)、装配、防腐、成品检验。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开封市环境科研设计所编制完成,2009年12月份郑州市环保局以郑环审[2009]100号文予以批复。经核查,与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措施)按要求建成和落实。2017年9月,郑州市环境监测站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厂区总排口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化学需氧化量、氨氮、动植物油及pH测定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处理后的废水排入马寨污水处理厂。

    噪声:,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昼夜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中相应限值的要求。

    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址周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最高点浓度为0.252mg/m3。厂址周界外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的最高点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固废:生活垃圾和一般固废在厂区内统一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固废企业采用容器分类密闭盛装,定期交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755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


    附件
  • 验收监测报告和核查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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