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推进“互联网 继续教育”工作,根据《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豫人社办〔2017〕121号)和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启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电子证书的通知》(郑人社办〔2017〕257号)要求,决定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证书实行电子化管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详见附件)
关于启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电子证书的通知.doc2017年关于印发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 管理细则(暂行)的通知.doc 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4日
为积极推进“互联网 继续教育”工作,根据《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豫人社办〔2017〕121号)和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启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电子证书的通知》(郑人社办〔2017〕257号)要求,决定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证书实行电子化管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详见附件)
关于启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电子证书的通知.doc2017年关于印发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 管理细则(暂行)的通知.doc 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