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55704589/2017-00119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审批公示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9-15 | 发布日期:2017-09-1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十八里河厂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受理公示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1-66266025(行政审批科) 传 真:0371-66252080
通讯地址:郑州市商城路2号 邮 编:450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十八里河厂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 | 郑州市管城区宇通路宇通工业园 |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RTO主体结构由燃烧室、陶瓷填料床和切换阀等组成,项目建成后代替原四元体对烘干室废气进行处理,更大程度的减小烘干车间的有机废气排放。
|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为烘干室烘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先经过滤器过滤,再通过 2 台蓄热氧化炉处理后由分别由 20m 和 15m 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排放废气中的污染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标准及其他相关参考标准要求,对区域大气环境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2)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风机和 RTO 主机运行噪声噪声,评价建议对采用减振等措施进行降噪,经上述措施后,再经距离消减,厂界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4 类标准的要求。 (3)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油脂和废过滤纸,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环卫部门统一送至市政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废油脂和废过滤纸属于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收集后委托专门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固体废物经处理后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4)废水 本项目劳动定员 8 人,全部为涂装车间原有职工兼职,不新增人员,不新增废水排放。 | 2017年9月15日-2017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