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2956/2017-0006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国土资源局 | 关 键 词:政务,工作,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9-15 | 发布日期:2017-09-1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按照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的要求,登封市将农村危房改造和全市重点项目用地工作相结合,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加快城乡统筹发展为目标,以农村危房改造确权登记为抓手,着力打造规划有序、居住安全、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美丽乡村。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市委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农村危房改造确权登记工作领导组,各乡镇分别成立工作组,同时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摸底排查,编制完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用地重新确权、统一登记造册实施方案。
二是严格审核审批。在确定改造对象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确权改造对象土地登记的审核、审批程序。不动产登记中心要加大监督检查,严禁弄虚作假,对于虚报用地面积、重报骗批建房用地指标、一户超标准多报用地等违法用地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户危房改造用地确权办证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搞好统筹结合。将农村危房改造用地确权登记和市重点项目用地办证登记工作统筹结合,分清主次,分类推进。积极推广《农民建房用地统一规划图集》的使用,推进农房建设用地科学规范,引导农户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安全经济、节能环保、满足抗震要求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