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87059326/2017-00057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粮食/畜牧业/业务信息/动物防疫 | |
发布机构:登封市畜牧业服务中心 | 关 键 词:畜牧业,畜牧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9-15 | 发布日期:2017-09-1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我市2017年度秋季防疫于9月12日开始,主要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和布鲁氏菌等四种疫病,集中免疫时间截止到10月11日,10月12日到10月31日补免补防,11月1日到11月20日考核验收。要做到保质量保密度,应免必免,规范化操作。为提高防疫效果、保障防疫员人身安全,畜牧中心配置了一批防疫器械和护具。(畜牧中心 安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