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防空警报鸣放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全市将于9月18日上午10:00至10:31进行防空警报鸣放,望全体市民做好心理准备,在警报鸣放期间,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建设环保局
2017年9月15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