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寺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索 引 号:005295274/2017-0018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报告
发布机构:中牟县韩寺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9-03发布日期:2017-09-1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韩寺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切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美丽韩寺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厅文〔2017〕21号)、《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郑办〔2017〕3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镇河流管理保护工作,夯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结合全镇河流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对全镇河流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道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流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严格水资源总量控制,维护河流生态功能。

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镇村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河流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系统推进,科学施治,解决好河流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流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管理与执法机制,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

2017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建成镇、村二级河长体系。在全镇3条河流设立河长,统一树立河长制公示牌,各级河长和工作人员责任落实、上岗到位,各级河长制信息平台、一河一策方案基本建立。

到2018年,配合县政府抓好一河一策方案实施,全面实施截污治污、雨污分流工程,展开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对各级河长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到2019年,全镇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实现“十三五”水环境质量目标。流域内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57%以上;地表水劣Ⅳ类水体断面比例降至9%以下;全镇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

到2020年,基本完成全镇河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建立责任明晰、运转有序、监管有力、和谐安全的水事秩序。

到2030年,力争全镇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实现全镇河流及水域岸线规划合理、界线明确、管控有序,恢复河流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

1.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控,把全面推行河长制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进一步强化镇村二级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

2.加强水资源“双控”管理。认真落实《河南省“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实施方案》,将河流管护和水资源承载能力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建设项目布局和有关规划“多规合一”的重要组成部分。

3.严格水资源管理。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规划论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管理和水资源用途管制,加快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4.提高用水效率,遏制用水浪费。持续推进农业、生活和服务业节水技术改造,全面提高用水效率;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坚决遏制用水浪费。

5.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明确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核定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落实污染物排放要求,加强入河流排污口监管,严禁达不到地表水Ⅳ类水标准的水体排入河流。

(二)加强河流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6.强力推进划界确权。逐步建立河流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对水域、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

7.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加强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对全镇3条河流、依法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8.综合编制岸线利用管理规划。落实规划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管理要求,编制岸线利用管理规划,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

9.依法打击侵犯河流行为。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流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

10.开展河流情况普查。对全镇河流进行全面普查,摸清河流底数,掌握河流行政分界点位置、水量水质、各类污染源、排污口、雨水口等情况,建立一河一档。根据各河流的具体情况,拟订一河一策方案。

11.开展截污治污行动。大力开展沿河流截污治污行动,实现雨污分流、污水全部入厂处理,达到水污染防治标准后排放,雨水结合海绵城市建设,集中收集沉淀后排放。

12.控制面源及养殖污染。积极推行绿色生态农业,强化农业生产废料处理;推行“人放天养”河流养殖模式,严格控制水产养殖污染;合理规划畜禽养殖规模,科学利用和处理养殖污水,确保污水不直接入河流排放。

13.严格控制工业废水污染。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空间布局。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

14.确立水质保护目标。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

15.加强水源地管理。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

16.加强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

17.加大综合治理力度。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清水生态岸线,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流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18.推进农村水污染防治。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

19.强化工程措施。针对各河流生态状况,适时展开截污治污、清淤疏浚、整治堤岸、滞水营景等工程治理措施,改善河流生态环境。

 20.建立水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河长水质断面”、污水处理厂排放口、河流入口门在线全程监测,根据水质差异和年度目标,制定水生态补偿机制,让污染者受惩罚,保护者得实惠。

(六)加强执法监管

21.加强法规制度和执法机制建设。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加大河流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22.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落实河流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积极组织开展执法巡查、专项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养殖、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行为。

五、组织体系

(一)构建“二级河长”体系

全面构建镇、村二级河长组织体系。

1.镇级河长    

各河流所经镇党委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设立镇级河长,由镇党委书记任第一河长,镇长任河长,主管副职担任副河长。河流所经各村设立分段镇级河长,分段镇级河长由镇分包该辖区的副职担任。

2.村级河长

各河流所经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为责任主体,分段设立村级河长,由各村支部书记任河长,村主任任副河长,河流所流经的各村民组组长为该组河道责任人。

(二)成立河长制办公室

成立镇、村两级河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日常工作,明确其职责。

1.镇级河长制办公室

韩寺镇河长制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河长办)设在镇农办,由农办主任李玉冰担任办公室主任,农办副主任王华伟同志担任副主任;党建办、文化站、企业办、镇司法所、镇纪委、财政所、国土所、社区办负责同志为成员。

各成员站所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河长制相关工作。

2.村级河长制办公室

村级河长制办公室(以下简称村河长办)设在村委。村河长办主任由村主任兼任,工作人员由村按照实际情况安排,河长办由2—3人组成。分段村级河长为成员,同时村各组要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河长制相关具体工作。

(三)工作职责

1.河长职责

镇河长负责牵头组织对本辖区内河段侵占河道、超标排污、破坏堤防、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的依法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实施一河一策综合整治,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推进河流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流巡查保洁、河流生态修复和河流保护管理,检查督导村级河长相关履行职责。

村级河长负责本村范围内河流管理工作,协调开展河流整治工作,建立河流管理机制,做好日常疏浚、清障、保洁、宣传工作。开展日常巡查,发现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河流污染问题及时通知执法部门、上下游河长、村级河长,并配合执法部门打击处理违法行为。收集管理材料,建立保洁台帐,及时上报信息,配合处理突发事件,引导村民自觉维护河流的健康生态,确保河流监管到位、宣传到位、保洁到位、整治到位。

2.镇河长制办公室职责

在镇级第一河长、河长、副河长领导下,组织开展全镇的河长制工作。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制度,提出年度河流重点整治任务;落实镇第一河长、河长、副河长交办的事项;筹备并组织召开镇级河长会议,提出需要讨论研究解决的事项;协调镇相关站所和河流所经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按照职责分工,推进河长制相关工作;收集、汇总、梳理河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并督促镇相关部门和河流所经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整改落实;督导、检查、通报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制定河长制工作考核方案,组织实施河长制工作考核,公布考核结果,并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宣传全镇河长制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我镇战略目标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抓紧制定出台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安排。8月份,出台镇级河长制工作方案,成立河长制办公室;8月底前,制定完成镇级河长制工作方案,出台河长会议、信息共享、工作督察、考核问责和验收等河长制工作制度;9月底前,制作河长公示牌,在明显位置公示;10月底前,完成河流情况普查,建立好河流档案,组织各河流开展一河一策方案拟制;2017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完成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镇、村二级“河长制”有效运行。

(二)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河长会议、信息共享、工作督察、河长公示、验收、考核等有关制度,协调解决河流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截污治污、雨污分流、雨水收集沉淀处理、污水净化处理达标排放、河流管理保护情况,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相关站所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流管理保护工作。

(三)落实专项资金

结合实际,抓紧测算并积极落实河流管理保护经费、河长制工作专项经费。重点保障截污治污、雨污分流、雨水收集沉淀处理、污水净化处理等工程措施经费,河流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工作经费。足额保障河流巡查保洁、堤防工程等日常管理和养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四)强化考核问责

根据不同河流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建立问责与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河长及责任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失职失责的严格追究问责;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加强社会监督

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河流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流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河长志愿者对河流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六)加强宣传引导

各村要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根据工作节点要求,精心策划组织,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韩寺镇人民政府”公众平台等媒体和传播手段,深入释疑解惑,广泛宣传引导;特别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河流管理保护意识教育,不断增强公众河流保护责任意识、水忧患意识、水节约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河流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韩寺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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