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工商质监局办理的市长电话室转办案件被评为“十佳案件”

索 引 号:005303158/2017-0064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登封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9-18发布日期:2017-09-1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工商质监局办理的市长电话室转办案件被评为“十佳案件”

今年以来,全局上下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深入沟通和依法惩处相结合的方式,齐心协力、奋勇争先、积极作为,在群众投诉举报受理工作上付出了艰辛努力,取得了丰硕成果,涌现了一大批先进典型事例,特别是我局嵩阳工商质监所在办理郑州市12345市长电话室转办件(编号201707250551)中,行动迅速、措施得力、取证准确,并在查清案件事实后,考虑到当事人是孤寡老人的实际情况,以及情节轻微的违法事实,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予以取缔。通过这起案件,在社会上树立了工商质监队伍“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受到了广大干群的广泛关注,赢得了郑州市市长电话室、登封市市长电话室的高度评价,被评为郑州市8月份市长电话受理群众反映问题督办落实“十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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