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7149070/2017-0005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登封市东华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秋季,秸秆禁烧,意见 | |
文 号:东政〔2017〕170号 | 成文日期:2017-09-18 | 发布日期:2017-09-18 |
体 裁:意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维护公私财产安全,根据省、市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全年实施禁烧,秋季重点时段为9月5日开始至11月5日结束,在全镇范围内,禁止焚烧一切农作物秸秆和杂草、树叶,确保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不点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烧一棵树”的禁烧目标。
二、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加强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领导,成立镇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
指 挥 长:李俊峰
副 指 挥 长:王荣敏 岳少宗 王渊搏 孙青省 赵东芬
李庆成 陈建槐 杨亚飞 刘晓飞 范超杰
孙金超 王俊涛 崔俊锋 毛红杰
成 员:各村三网格长及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农办,王西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有序开展及综合协调工作。
各村也要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小组,认真抓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同时,二、三级网格长要深入田间一线,指导“三秋”各项工作。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委要把此项工作作为近期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早谋划、早行动,充分调动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基层网格作用,广泛、深入、持久的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对禁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转化为自觉行动。通过张贴禁烧宣传标语、悬挂禁烧宣传条幅、印发禁烧宣传册子等方式,营造强大舆论氛围,引导农民自觉开展秸秆资源化利用、变废为宝,彻底改变焚烧秸秆的陋习。
四、细化责任、抓好落实
1、为加强对全镇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2个督查组和1个应急处置组·。各村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组。
2、工作职责,各村工作组,亲临一线,靠前指挥,认真组织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做到不焚烧、不堆放、不乱放、及时清理、不留痕迹。
3、督查组每天将对各村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巡回督查,发现焚烧现象和焚烧痕迹及时通知相关村处理。并作好记录、通报,提供处罚依据。协调上级督查工作。每日将督查情况通过手机短信进行通报。
4、部门配合,齐抓共管 镇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秸秆禁烧工作。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站,“三秋”期间要加强乡村道路管护工作,养护工人要坚守岗位,严禁在乡村道路上堆放、燃烧秸秆现象。镇创建办,组织好各村环卫工人,看死盯牢,严禁在村庄周围堆放、燃烧秸秆现象。镇水管站,及时协调河道管理所,对向河道内乱倒秸秆者,按照相关政策给予处罚。派出所要对破坏环境、私自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实行属地管理以地定责,对焚烧秸秆的责任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拘留罚款;对造成严重损失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做到“有火必禁、有烟必罚、有灰必究”。宣传及教育部门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方面的舆论宣传引导,各中小学要利用小手拉大手的宣传效应,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层层分解任务,落实目标责任
秸秆禁烧工作是“三秋”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各村要在广泛动员,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充分准备,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做到“五个早”计划早按安排,措施早制定,组织早到位,任务早分解,工作早动手,采取得力措施,从根本上实现禁烧。一是各村为秸杆禁烧工作的工作主体和责任主体,村党支部书记为辖区内秸杆禁烧的第一责任人,村委主任为主要责任人,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秸秆禁烧及应急处理工作;二是各村抓紧时间把任务明确到地块、路段,并明确责任人,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道路段段有人管,农田块块有人看,全天24小时值班,严防死守,全面禁烧。三是严格火情报告制度,如发现火情,在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的同时,要立即向镇秸杆禁烧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火情;四是认真做到见烟就查,以火查地、以地查人,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决不手软。五是坚决杜绝田间焚烧玉米秆、杂草行为,消除火灾隐患,减少污染,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充分利用“蓝天卫士”监控系统做到火点早发现、早处置
“蓝天卫士”视频监控系统是我市利用“互联网 ”科技助力秸秆禁烧防控的重要手段,目前我镇已安装到位7个高清摄像头,基本实现了农田禁烧监控全覆盖。根据《郑州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郑州市“蓝天卫士”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县(市)区、乡(镇)办在自主使用“蓝天卫士”视频监控系统中自我发现的火情,应急处置及时,30分钟内组织扑灭的,郑州市不再进行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凡不作为或慢作为,超过30分钟仍未处置妥当,导致火势蔓延,造成恶劣影响的,确认为1处火点,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7{162号}文件规定予以处罚。同时实施责任追究,火情处置完毕后,镇、村两级应立即开展着火点情况调查,结合监控视频和现场调查情况,查找着火原因及责任人,根据着火面积及埙失情况进行处置,在24小时内市禁烧办应将火点基本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相关信息以书面材料报郑州市禁烧办。
镇政府要求各级网格长要深入一线,夯实网格责任,尽职尽责,确保不烧一把火。
为做好此项工作,镇政府成立3个瞭望点,每个瞭望点安排2人轮换24小时值班,成立2个应急处置小分队,每队5人,对沿路主要路线火点进行处置。各村要分片成立多个值班应急小分队,由村主要干部带队,每队队员不少于4人,确保队员通讯畅通,接报后能迅速达到火点,对火场进行及时处置。
七、拓宽渠道,强化利用
积极引导教育广大群众转变旧观念,树立新思维;积极引进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为秸秆变废为宝寻找出路。一是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实施农作物秸秆粉碎覆盖还田。各村要积极主动联系农作物粉碎还田机械,主动搞好服务,对于实施粉碎还田的地块,每亩按10元的标准对还田机械进行补贴。二是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类机械的购置补贴力度,为秸秆综合利用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三是我镇在十字沟、高马河设置两个秸秆收购点,各村要积极引导或组织群众作好秸秆回收利用工作。
八、做好及时清运工作
“三秋”期间,省、市、县、乡、村各级道路及河道两侧,严禁堆放秸秆,同时对以上道路两侧堆放的秸秆,要及时清理,省道、市道、县道有镇政府组织清理,乡、村道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地段,各村及时组织清理。
九、明确标准,严格奖惩
今秋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按照每亩3元标准,下拨经费,据各村禁烧情况。严格奖惩。凡被“蓝天卫士”视频监控系统监控到,接报后10分钟能赶到现场,30分钟处置到位,痕迹清理到位,不再处罚,10分钟不能赶到现场,每个火点罚款200元;焚烧痕迹不能及时清除的加倍处罚。30分钟内,火势不能处置到位,被上级部门通报的,由各村组协调处理,所有费用均由所在村承担。
十、工作要求
1、禁烧期间各村主要责任人要坚守岗位,不得离地脱岗,若因工作所需离岗的须向书记或镇长请假。
2、督查组要对各村禁烧情况巡回督查,对值守人员到岗情况实行一日两签到。禁烧嘹望点要做到24小时有人值守,每天晚上19点前将禁烧情况通过短信平台向班子领导、各网格长、各村支部书记及村委主任通报。
2017年9月18日
附件1
东华镇2017年秋季禁烧督查组名单
一 组: 组 长: 王西权
车 辆: 9328X
成 员: 张宏伟 刘少中 陈垚鹏 袁有军
二 组: 组 长:王太山
车 辆: 9238X
成 员: 陈垚鹏 张占京 何国恩
附件2
东华镇2017年秋季禁烧处置组名单
组 长: 郑军涛
成 员: 镇巡防队6人
工作职责: 接到火警后及时出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