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87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 | 关 键 词:招标,公告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9-18 | 发布日期:2017-09-1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招标条件
中原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园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中原云港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中原云港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原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园勘察
2.2工程概况:中原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园总占地约291亩,总建筑面积约58万平方米,其中地上34万平方米,地下24万平方米。
2.3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实验区(综保区)志洋路南侧、航兴路西侧。
2.4招标范围:按设计要求、完成本工程建设场地范围内的地质钻孔、取样、试验、资料收集整理、含测量及所需的控制点成果,提交详细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及相关配合服务工作。
2.5勘察周期:30日历天,完成本工程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
2.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并在人员、履约信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公共建筑类项目勘察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公共建筑包括办公楼、商场、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等建筑);
3.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授权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查询日期不得早于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9日至2017年9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航空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报名。
4.2投标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请各投标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及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公共建筑类勘察业绩(合同);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7)企业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备注:1、投标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2、投标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
4.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6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4.7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中原云港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1-56561839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陇海西路55号院(郑州市陇海路和嵩山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北)院内二楼
联系人:刘先生、韩先生
电话(传真):0371-67177749-8007
电子信箱:mczxdly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