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用农产品检测设备配备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86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关 键 词:招标,公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9-18发布日期:2017-09-1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用农产品检测设备配备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食用农产品检测设备配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食用农产品检测设备配备项目

2、招标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7(017)号

3、采购预算及来源:财政资金51.38万元

4、标段划分:1个标段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主要采购内容: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5、2016年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6个月);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须持有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人);

7代理商报名时须具有本次招标的食用农产品检测设备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设备彩页(中文版)及设备详细技术参数说明书(中文版);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前来报名。

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自2017年1月1日至发布本公告日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5)信用查询网页打印件;

(6)代理商报名时须具有本次招标的食用农产品检测设备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设备彩页(中文版)及设备详细技术参数说明书(中文版);

(7)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9)相关资质能力证明文件(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注: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371-86199291 

招标人有权不接受未按上述要求报名的投标人报名。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发售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室编号详见招标文件);

(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地点: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室编号详见招标文件);

(3)其他有关事项: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0371-56590706

联系地址: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5890144116/037160151835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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