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食药监局2016年决算

索 引 号:735498794/2017-0011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上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 键 词:决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9-19发布日期:2017-09-19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上街区食药监局2016年决算

一)单位主要职责和单位构成

(1)单位职责:我局主要负责全区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以下称:食品药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全过程的行政监督和质量监督。包括:食品生产环节、销售环节及餐饮服务环节行政许可和安全监管职责,对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日常监管;依法查处制售使用假劣食品药品和其它违反《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2)机构设置:本单位决算包括本部门决算。本单位内设办公室、食品生产销售监管科、餐饮服务食品监管科、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管科4个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有:郑州市上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中心、郑州市上街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郑州市上街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我单位收入总计422.64万元,支出总计441.93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21.33%,支出增加28.1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6年新成立6个基层食药监管所。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22.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2.54万元,占99.98%;其他收入0.1万元,占0.02%。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41.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5.74万元,占80.50%;项目支出86.19万元,占19.5%。16年支出预算数为380.10万元,支出数与预算数增加16.27%,原因是:2016年新成立6个基层食药监管所。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2.5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共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持平。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费28.8万元,本年度共购置公务用车6辆,保有10量,比上年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成立6个基层食药监管所,每所配备一辆执法执勤车辆。2016年预算数为0元,支出数与预算数相比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成立6个基层食药监管所,每所配备一辆执法执勤车辆 。

3.公务用车运行费3.4万元,比上年下降63%,主要原因是2016年封存一辆公务用车,一辆执法执勤车辆。2016年预算数8万元,支出数与预算数相比减少57.5%,主要原因是2016年封存一辆公务用车,一辆执法执勤车辆。

4.公务接待费支出0.33万元,本年度共接待6批次,40人数,比上年增长10%,主要原因是上级单位来我区进行业务督导。2016年预算数为0.5万元,支出数与预算数相比减少34%,主要原因是:接待上级单位及区外单位的数量较少。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5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70%,原因为:2016年新成立6个基层食药监管所。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用品、宣传资料的印制、电费、邮电费、日常维修维护费用、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和委托业务费以及福利费。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5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此项无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区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
  • 上街区食品药品监督局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doc
  • 郑州市上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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