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孟镇委员会关于印发《大孟镇中层干部作风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94992/2017-0018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中牟县大孟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孟文﹝2017﹞31 号成文日期:2017-09-19发布日期:2017-09-19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共大孟镇委员会关于印发《大孟镇中层干部作风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站(办、所、中心):

现将《大孟镇中层干部作风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牟县大孟镇委员会    

                              2017年9月19日        

大孟镇中层干部作风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大孟镇干部作风建设,治理部分中层干部存在政令不畅、执行力不强、作风散漫、效率低下等问题,持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按照县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大孟镇加强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精神要求,决定在我镇开展中层干部作风专项治理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加强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目标,以整治大孟镇中层干部存在的“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增强全镇中层干部的勤政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为加快大孟经济建设提供坚强政治和作风保障。

二、专项治理范围和对象

(一)专项治理范围

镇机关各站(办、所、中心)。

(二)专项治理对象

镇机关中层干部,重点是机关各站(办、所、中心)负责人(正股、副股)。

三、重点治理问题

    (一)“不敢为”问题。重点整治:不敢担当,不敢负责,执行力不强,特别是在服务保障省、市、县重点项目工作,落实脱贫攻坚、环境治理、民生实事等重点工作中推诿扯皮、等待观望、选择执行等突出问题。

(二)“不会为”问题。重点整治:在其位不谋其政,不学习法规政策,不熟悉本职工作,不潜心研究业务,敷衍塞责;业务素质不高,工作能力不强,工作不细致、不深入,不能解决实际问题,遇到棘手问题,不动脑筋想办法,一味将问题上交等突出问题。

(三)“不想为”问题。重点整治:服务意识不强,对群众(企业)办事过程中态度冷硬,言语蛮横,不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工作制度;工作作风散漫,纪律涣散,消极怠工,工作日午间饮酒,随意脱岗、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突出问题。

(四)“乱作为”问题。重点整治:以权谋私、借机敛财,;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故意拖延、刻意设卡,造成政策棚架等突出问题;以及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的行为。

四、方法步骤

(一)学习动员阶段(9月19日―9月30日)

机关各站(办、所、中心)负责人要认真安排部署,积极宣传发动,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片、召开座谈会、签订廉洁承诺书、发送廉政短信等形式,加强对我镇中层干部的思想教育,增强勤政廉政意识和纪律观念。

    (二)查摆整改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机关各站(办、所、中心)中层干部要采取自己查、领导点、同事找、群众提等方式,深入查找个人在思想、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特别是要找准工作作风方面的不良表现和突出问题及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在此基础上,镇纪委要召开专题会议,每名中层干部联系个人的思想和工作实际,针对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乱作为等问题,逐一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专题会议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干部和群众通报。每名中层干部要在自我排查的基础上,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

    (三)建章立制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

    机关各站(办、所、中心)要针对中层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管理漏洞,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切实加强对中层干部的教育监管,规范权力运行,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1.建立廉政教育机制。镇纪委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和搭建行之有效、方法灵活的学习教育平台,加强对中层干部的学习教育管理,建立《中层干部任前廉政教育制度》、《学习培训制度》等制度,通过组织廉政测试、集体谈话、政策理论学习等方法,着力引导中层干部自觉心系群众、服务人民,增强工作执行力,以良好的作风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2.建立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机关各站(办、所、中心)要切实加强对本站(办、所、中心)涉及财务的制约监管。根据工作职责和目标要求,明确本站(办、所、中心)各中层岗位权责清单,开设公开专栏,公示本站(办、所、中心)行使公共权力的重点岗位和相关人员的姓名、照片、职务、职责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建立监督管理机制。机关各站(办、所、中心)要依据工作效能和廉洁自律表现,在中层干部中积极推行《作风民主评议制度》、《中层干部述责述廉制度》等监督管理制度,扩大参与面,广大干部职工、服务对象和单位党组共同努力,形成监督合力。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两个责任。机关各站(办、所、中心)要高度重视,制定好本站(办、所、中心)《中层干部作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认真谋划,及时部署,确保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坚决防止图形式、走过场。

(二)坚持问题导向。机关各站(办、所、中心)要紧密结合实际,把握工作重点,聚焦突出问题,把认真查找和着力解决问题贯穿活动始终。镇纪委将梳理一批反映中层干部违纪问题的线索,查办一批中层干部违纪问题的案件,严惩一批违纪干部。

(三)坚持以案促改。机关各站(办、所、中心)要以案为鉴,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认真分析、查找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产生的根源,通过剖析案件,警醒教育中层干部,严于律己,查找不足,认真整改,完善制度,通过以案促改,做到标本兼治。

(四)坚持纠建并举。机关各站(办、所、中心)要将纠治中层干部作风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不断完善整改措施,健全相关机制和规章制度,着力构建中层干部作风治理工作长效机制,以常态化规范化管理促进专项治理活动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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