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5274/2017-0019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中牟县韩寺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9-05 | 发布日期:2017-09-2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位村民请注意:
全面禁烧,人人有责。为提高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保证道路畅通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村禁止焚烧秸秆杂草和垃圾,严禁在田间、地头、路旁、沟渠随意乱堆乱放秸秆。焚烧秸秆杂草和垃圾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并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从重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希望大家自觉遵守,互相监督,营造我村清洁、优美、安全的生活环境。
韩寺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