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369/2017-0006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宣化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 | |
文 号:宣政〔2017〕98号 | 成文日期:2017-09-20 | 发布日期:2017-09-20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2017-09-20 | 废止日期 |
镇直各相关单位,各相关企业:
2017年国庆、中秋假日将至,为全面做好旅游工作,进一步提升景区服务管理质量,强力配合登封市推进“中国少林功夫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全力创造“安全、秩序、质量、效益、文明”的旅游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条块结合、分工负责、上下联动、集中打击、严管重罚、严格问责”的原则,以提升景区管理和服务秩序为重点,在全镇范围进行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管手段,大力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推动旅游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强化景区旅游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容貌管理,坚决杜绝旅游环境卫生“脏、乱、差”等现象,创造干净整洁、设施完善、服务优良的旅游环境。
(二)强化景区综合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全镇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工作格局,集中解决交通秩序、商业秩序、游览秩序等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严肃查处各类涉旅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各类旅游重大事件发生,努力实现旅游零投诉。
(三)强化各类旅游服务及工作人员的素质培训,不断更新知识和理念,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让游客充分体会我镇文化底蕴。
(四)强化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旅游安全的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督责任,扎实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消除旅游安全隐患。
三、重点任务及责任单位
(一)整治旅游交通秩序。严厉打击各类社会车辆及黑车在景区路口、各通往景区的道路及景区内,强行拉客、追客、乱停乱放等行为;严查各种黑车营运和旅游车司机服务态度恶劣、强行要求导游和游客支付小费、擅自改变行程等行为。实行重点区域不间断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文化服务中心、派出所、交警队
(二)整治旅游消费环境。合理布局商业服务网点,杜绝围追兜售、小商小贩沿路叫卖等现象,依法查处超范围经营、制假售假、乱设摊点、强买强卖等扰乱商业经营秩序行为;强化旅游饭店、农家乐的质量管理,严厉打击餐饮、购物点缺斤短两、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不明码标价等欺客诈客行为;重拳打击强迫消费、虚假广告、司机宰客等不诚信经营行为,为游客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责任单位:文化服务中心、派出所、市场发展中心、工商质监所、食药所
(三)提升景区旅游设施及服务功能。各类服务设施做到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全面加强各景区环境卫生和基础设施管理,创造优美、整洁、文明的景区环境。全面加强文化遗产、文物、古树名木等资源和环境保护。加强对重点旅游景区游客流量的监测,科学疏导旅游交通。
责任单位:文化服务中心、交警队
(四)加强景区旅游安全监管。按照相关安全标准及细则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机制和规章制度,全面加强景区旅游安全综合监管,在景区内实施拉网式旅游安全大检查,消除旅游安全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责任单位:文化服务中心、安监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关乎我镇对外形象和旅游产业发展。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大局意识,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组织强有力的工作人员,集中行动,全力以赴,扎实推进整治活动。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及整治重点内容,制定本单位具体工作计划,逐条逐项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人,细化工作措施,倒排工作进度,依法开展整治工作,加大力度,严厉打击、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项工作任务和存在问题务必于9月25日前整改到位、完成到位。
(三)加强督查,强化问责。国庆、中秋假日期间,镇政府将成立督导检查组,对整治提升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督查,对整治活动中工作推进不力、整改效果差、失职渎职等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附件:宣化镇2017年“国庆中秋”假日工作责任分工表
2017年9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