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58395704/2017-0004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登封市送表矿区管理委员会 | 关 键 词:通知,安全生产 | |
文 号:送管发〔2017〕40号 | 成文日期:2017-09-21 | 发布日期:2017-09-21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村委会、区直各单位、各企业:
现将《迎接党的十九大送表矿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9月21日
迎接党的十九大送表矿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安委明电〔2017〕5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登政办〔2017〕41号)、《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迎接党的十九大登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等行为,查处一批、打击一批、关停一批、提高一批,切实解决当前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吴 燕 (管委主任)
执行副组长:范红武 (管委副主任)
副 组 长:冯晓军 (党委专职副书记)
常俸郡 (人大主任)
李秀娜 (党委副书记)
胡昊青 (纪委书记)
谢晓磊 (管委副主任)
屈遂杰 (管委副主任)
成 员:卢艳红 范志强 袁文正 李建彬 梁学敏
李梦阳 吴银鸽 韩玉晓 马福君 景慧阳
刘孟恩 李牛犇 赵军营 董毅伟 端木民
冯富有
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安监办,范志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次安全大检查的综合指导、协调工作。
三、检查时间和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时间为2个月,从即日至2017年10月底,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认真分析和梳理各自辖区或领域内存在的各类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和方法,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要重点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加油站、职业卫生、交通运输、桥梁、涵洞、人员密集场所、学校、食品药品、酒吧KTV、商场、消防、电力、特种设备、水库、河道、坑塘、畜牧、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排查和监管力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
四、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面彻底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一)煤矿安全监管
重点是进一步强化对煤矿的监管,落实煤矿“双七条”规定的贯彻情况,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对煤矿井下“六大系统”建设、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与治理、防突措施、防治水、防顶板坍塌、防煤堆和矸石堆滑坡、“一通三防”、图纸管理、安全标准化建设等情况进行大排查大治理,严厉打击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超能力组织生产等非法违法违规行为。
(二)建筑施工、桥梁、涵洞、危房安全监管
要针对建筑施工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区范围内立即组织开展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检查。重点是强化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厉查处逃避主管部门监管、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等非法行为,严厉查处超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因拆迁非法盖房等行为;进一步强化对农村建房的指导;强化对事故现场管理,深入整治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起重机械、防范坍塌、高空坠落、危房等方面的事故隐患,特别是要加强对渣土及拆迁建筑垃圾堆场的管理,严防滑坡事故发生。加强对全区所有危房、桥梁、涵洞实施安全监管。
(三)非煤矿山、职业卫生、加油站安全监管
要严格按照《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7号)要求,针对发生频率较高的冒顶片帮和中毒窒息事故,以及容易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提升、防排水、爆破作业等重要环节,加强对非煤矿山加强监督监察,严格“五化”(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和科学化)管理,进一步提升非煤矿山本质安全保障水平。加强职业卫生防治及加油站安全监管工作。
(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对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科学规划,严把准入门槛,全面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为。
(五)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管
道路交通要充分考虑雨雪、大雾、冰冻、大风、寒潮等恶劣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和节假日人流车流集中等特点,加强重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路段(水域)的安全监管,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运输重点是整治客运、货运、危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落实长途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校车、公交车、出租车等专项整治以及GPS安装和动态监控情、事故多发路段治理、危险路段、危险桥梁和隧道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整治等情况,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和客车非法营运等行为。
(六)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
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严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七)消防安全安全监管
重点是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情况,进一步强化对公共消防安全设施和商场、车站、高层建筑、宗教场所、酒吧KTV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严厉整治消防设施缺失及管理不规范行为;强化对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临时安置房、易燃彩板房、居民社区电动车充电、餐饮场所消防安全整治;严厉整治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等行为。特别是要加大对养老院、幼儿园、午托部、学校等消防安全的检查督查力度,确保消防安全。
(八)强化水库、河道、坑塘、畜牧和森林防火安全监管
抓好全区所有水库、河道、堤坝、池塘、畜牧的安全管理,加强监控,消除隐患,加强对废弃矿坑、池塘、等逐步排查填埋处理,未填埋处理的坑塘加强安全宣传或者设立安全警戒,避免事故发生。以强化野外用火管理为重点,加强对重点林区巡查检查,落实人防、技防措施,普及消防知识,着力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机制,扎实开展森林火险区综合治理,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
(九)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重点是抓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检验检测情况,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安装应用情况,危险品运输罐车加装安全紧急切断装置情况等。
(十)学校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重点是抓好校车、校舍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校舍危房改造、校车动态监控系统及校车驾驶人员管理制度等情况;做好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应急措施及应急预案等。
重点加强热销食品、节令性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安全的监
管,对饭店、企业食堂等餐饮单位全面检查安全隐患,实行登记备案,加强“三小”(小餐饮、小加工、小经营)行业登记备案,规范食品药品经营行为,杜绝群体性食物药物中毒事故发生,严厉查处餐饮食品药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工业用电及生活用电安全监管
重点是做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供电安全和应急保障等;加大对工业、民用、公共场所供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
(十二)国土资源监管
重点是抓好矿产资源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盗采、无证开采、证照过期、以探代采、越界开采矿产资源整治行为;打击整治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和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组织生产等违法行为。
其他单位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特点,按照网格化管理的工作模式,层层分解矿区安全监督监管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职责,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隐患,使安全监督监管工作责任到人,杜绝监管上的死角,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有关要求
(一)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事故隐患整改实行全程跟踪监督管理,防止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和走过场;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立即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责令立即停工停业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导。要积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存在严重违法、非法行为,导致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二)加强督查,研究指导。各相关单位和职能站所主管领导每周至少检查督查3次,深入现场,督促指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三)加强上报,及时通报。各相关单位和职能站所要将本辖区、本行业大检查情况于每天下午15点前上报安监办。安监办要及时上隐患台账和通报,交流经验,通报情况。
(四)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机制相结合,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