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信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生产汽车工装及零部件(一期)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科。公示期为2017年9月21日-2017年9月27日。
拟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验收监测 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1 | 郑州信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汽车工装及零部件一期)建设项目 | 中牟县汽车产业园万洪公路北、劲风路西 | 中牟县环境监测站 | 项目位于中牟县汽车产业园万洪公路北、劲风路西,实际总投资14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冲压焊接车间(用于冲压生产及原料、成品存放)、办公楼、备件库(用作餐厅)、门卫房、废料回收间等。总建筑面积28211平方米,本次验收仅对已建成冲压生产线及配套设施。 | 1、废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排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 2、噪声:项目采取安装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3、废气:生产车间设置排风扇,厂界外颗粒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397-1996)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限制要求后引至高空排放; 4、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河南美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清运垃圾处理场;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暂存,定期交新乡市龙博环保废物处理中心处置。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126981 通讯地址:中牟县清阳街(南)231号中牟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5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