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91417/2017-0051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荥阳市交通运输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9-21 | 发布日期:2017-09-22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荥阳市交通运输局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加强全市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
为迎接党的十九大和“十一”黄金周,有效防范和遏制营运车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落实运输企业动态监控主体责任,9月21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召开全市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专题会议。全市拥有50台以上重型载货车辆运输企业、动态监控平台运营商及监控管理人员共计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宣贯了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第55号令)内容,对郑州市抽查荥阳重型货车动态监控情况结果进行通报。会议要求参会运输企业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符合条件的监控平台,对所属的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员运行过程中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
下一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将定期对全市道路运输企业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作为年度审验的重要依据。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未使用符合标准监控平台、未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未按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使用动态监控失效车辆从事运输行为、存在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认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情况以及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的道路运输企业,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将严格按照郑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郑州市道路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汽车动态监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的要求,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坚决予以处罚。
荥阳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9月21日

